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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身器材保护工作需强化的准则
作者:   发布于:2014-04-09 09:37:50   点击量:
    目前,全市健身场所已全面建立,健身器材的安装也已十分普及,但后续管理与维护亟需跟进。做好健身场所和设施的保护工作,需强化治、志、制、知“四个字”。
 
    所谓“治”,就是治理,就是建立行政法规、规章。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,制订管理规则和使用规范,促使相关部门从安装到使用,再到维护一条龙服务。同时,器材安装过保修期后,政府每年要拨出一定数额的经费,作为辖区内健身器材日常管理和更新的专项经费,并做到专款专用。
 
    所谓“志”,就是志愿者服务队伍。各地区尤其是社区、村(屯)应创新管理模式,建立器材维护志愿者队伍,让志愿者参与到公共健身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中,利用志愿者来管理好、维护好健身器材。
 
    所谓“制”,就是实施认领制或包保制。明确管理和维护主体,采取使用单位、受益单位谁使用谁负责的方法,对健身器材实行责任制管理,将相应健身器材的管理与维护明确到社区体育指导员,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使用需求与器材管理、维护的需要。
 

    所谓“知”,就是加强对健身设施的宣传。围绕贴近民生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“三贴近”,深入宣传全民健身工作,宣传爱护健身设施的重要意义。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健身、科学健身的同时,自觉抵制不文明健身行为,自觉爱护全民健身设施,自觉监督他人损害全民健身设施的行为,有效降低全民健身设施器材的损害率,积极主动地做好健身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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